《中国骨与关节杂志》广告管理制度
 
为使本杂志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的广告符合国家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,特制定如下广告经营管理制度。  
  一、接登记制度    
1、杂志设立专职广告承接登记员,负责承接登记广告业务。承接登记员必须熟悉国家广告管理法规,严格按照国家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,查验广告客户提交的各种证明,审查广告内容。
2、对于证明齐全、内容合法的广告应予以承接登记,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公司的名称、营业执照号、经办人身份证、广告内容摘要、通信地址、电话、邮政编码等。
3、承接登记时,应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,确认下例事宜:广告中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误码包括在广告主的经营范围内;经办人员误码为广告主或代理公司的人员,其身份证明误码与介绍信姓名一致;广告中广告主的名称、地址及单位负责人误码与营业执照相一致;广告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有‘代理’项目。
4、承接登记后,应按照广告管理法规收取证明和与客房户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各方的责任。
  二、查验证制度
1、本杂志设立专职广告审查员,负责对广告进行初审,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,防止危害国家、社会和损害用户、消费者利益的广告出现。
2、广告审查员必须熟悉国家广告管理法规,熟悉广告审查的内容和业务,对承接登记的每一个广告,都应依据法规,将广告、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三者相对照,进行综合分析研究,看其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否符合广告管理法规。凡不符合广告管理法规的广告,一律不得代理或发布。
3、初审符合广告管理法规的广告,广告负责人应进行复审。复审确认的广告,广告负责人应签字或签署意见后,方可代理发布。
  三、 档案制度
1、依照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,必须建立广告业务档案,做到一户一档,每个档案都应内容健全,便于查对、使用。档案保存的时间不得小于两年。
2、广告业务档案存档的项目包括:广告业务承接登记记录、广告合同、有关证明文件、材料、广告内容的个性记录、广告主对广告发布样稿的确认意见记录、广告审验意见、广告发布样稿、资料及广告管理机关认为应当收存的其他材料等。
  四、财务制度
1、本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广告会计帐簿,并由专职会计管理,严格执行国家及市有关财务政策和规定,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、检查和监督。
2、财务人员要当好管家,做好参谋,坚决抵制一切不符合财经纪委的现象。
3、现金支出要做到根据银行的限额提取,不得坐支现金收入,现金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,不得过夜;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。
4、支票使用要专人管理,填写时要有日期、用途、印章要与影印相符,清楚,收据应有经手人、证明人、负责人三人以上签字,开具发票要以税务局正式发票为准。
5、帐目要做到帐票相符,帐帐相符,帐实相符,做到日清月结,按照国家规定保存帐目。
6、按照规定纳税登记,照章缴纳各种税款。 

《中骨与关节杂志》编辑部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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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20